我們每個人都是納稅人,可是納稅人和納稅人不同,比如一個人月收入3000,一個人月收入12萬,他們在報稅時當然存在不同,比如申報期限就不同。
問: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的申報期限如何規定?
答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〈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》(國稅發〔2006〕162號)的規定:“ 第十五條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,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。
第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、合伙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、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,分月預繳的,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;分季預繳的,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。納稅年度終了后,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。
第十七條 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、承租經營所得的,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;在1個納稅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、承租經營所得的,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內申報預繳,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。
第十八條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,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。
第十九條 除本辦法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,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,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。
我們都是納稅人,可是我們很多人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并不清楚,所以,我們要提高這方面的認識。如果你年收入在12萬以上,以上申報期限你需要牢記。